欢迎来到深圳保安公司!精英保安团队,客户遍布广东省深圳各区市,为您量身定制安保服务!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施行,结束了多年来我国保安服务业缺乏统一立法的尴尬局面,使得我国保安服务业发展有法可依,逐步走上法制化发展道路。《条例》施行以来,与保安服务业相关的组织、单位,以及从业人员不断探索如何进一步加强我国保安服务业法制化建设,不断提升行业发展实力和竞争力,同时逐步提升行业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地位。依据《条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国保安服务业的发展现状,保安服务公司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我国保安服务业法制化建设,谈几点看法。
目前,我国的保安服务市场已向社会开放,公安机关负责保安服务公司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监管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是控制市场准入。公司的设立,应由公安机关严格审查、批准,初期宜少不宜多,对市场名誉差、经济信誉低的自然人和公司不准许进入保安服务领域,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保安行业的健康发展。二是规范保安培训。制定系统的且符合中国国情的统一培训标准和教材,严格控制保安培训机构的设立。就目前情况而言,保安培训不应效仿学校和其他培训机构,不宜以盈利为目的。最好利用现有的国有保安服务公司培训中心规范发展。此外,要建立保安从业资格认证制度。三是建立监管制度。公安机关应制定一整套便于操作的监管程序,对违反规定的公司、保安从业人员实时监控,加大处罚力度,甚至可以吊销保安员证、禁止从事保安工作和追究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应当根据《条例》的规定,改“办保安”为“管保安”,负责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但保安服务公司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较多。特别是随着民营保安服务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的增多,必然给监管工作带来难度。《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公安部负责全国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保安服务活动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公安机关履行对保安服务业的监管职责,管住管好保安服务业,绝对不能参与经营。
在监管作用的发挥上,应当加大组织领导的力度,加大队伍管理的力度,加大教育培训的力度,加大清理整顿的力度,加大权益保障的力度。其中,对企业开办的许可、对产业结构的优化、对保安力量的有效控制、对保安人员加强培训是行业监管的重要内容。公安机关应当支持发展保安服务业的创业辅导、市场开拓、技术支持、认证认可、信息服务、管理咨询等,规范和发展保安协会;加强社会培训机制,推动新的保安服务和产品开发;积极推行保安企业分类、分级管理机制;加强保安行业的工会组织建设,提升保安企业的社会信誉和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强力推进保安职业化进程,全面实施保安员从业标准。由此促进我国保安服务业在改革和发展中实现政企分开、管办分离,走市场化、社会化、职业化、专业化的发展路子。公安机关的管理还包括对保安服务业经营范围的管理。保安服务业所从事、经营的保安业务范围是受限制的,它只允许在我国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提供服务,超范围和超权限的经营服务活动则是不被允许的。此外,公安机关的管理还包括对设计、制造、营销保安器材的管理。按照现行的政策规定,所有保安器材的设计、制造和营销必须在公安机关主管业务部门的监制或监督之下进行,以确保保安器材的应有质量和防止重要保安器材的流失,尤其是不能让保安器材落入不法分子手中。
随着《条例》的施行,改制已成为各地公安机关开办的保安服务公司共同面对的一个现实问题。应当建立市场准入机制,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保安服务市场,允许符合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开办保安服务公司,逐步实现公安机关由“办保安”到“管保安”的转变。保安服务公司改制,就是这一转变的体现。在这个过程中,保安服务公司应当以《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指针,依照国家以及所属省、市国企改制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目标。保安服务公司的国有资产可以由改制后的新公司一次性买断,与此同时,由原公司员工以入股的形式组建股份制有限公司,原公司债权债务由新公司全部接收,员工由新公司全部接收安置,并且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改制后的新公司按照集团化、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战略,进行资源整合以及内部重组,成为集人防、物防、技防、犬防以及多元经营为一体的集团化安全服务企业。当然,这只是一种方式,各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制订不同方案。
《条例》对保安从业人员的资格条件也做了明确的规定。成为保安员的最低门槛是“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同时,也列出了五种禁止性条件。从中可以发现,相对于其他行业来说,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的入门条件规定的标准相对较低,如果想成为一名保安员相对比较容易。门槛虽然不高,却还有部分保安从业单位为了能够便于录用保安员,而忽视了对想入职者必要的资格审查,或者放宽了资格审查,使得保安从业人员队伍鱼目混杂,人员素质难以保证。
更为关键的是,当前许多保安从业单位并没有按照《条例》的要求和《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的规定对新入职者进行必要的、保质保量的岗前培训,也没有依据行业相关规定为入职人员申领保安员证,同时,更没有依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入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多数的保安员不具备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的必备旨力和素质,且无证上岗,工作中责任感不强,违规违纪现象突出,保安从业单位对保安员的约束能力缺失,保安员流失率较高,行业社会形象大打折扣。
保安员资格认证是一个十分严肃的问题,对保安服务业的发展和壮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虽然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都有明确规定,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没能够真正得到有效的落实。无证上岗、交钱发证的现象仍然存在。若想保障保安服务业健康稳定发展,保安员资格认证的问题必须要加以重视,无论是岗前培训、持证上岗的问题,还是后期的继续教育、资格等级提升的问题,如果能够解决好,保安员流失率居高不下的问题必将大大得到缓解。做好保安员资格认证工作,是保安服务业正规化建设、保安从业单位规范管理的最好体现。因此,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岗前培训、持证上岗要求精神,坚决杜绝无证人员从事保安工作,彻底取缔非法保安,净化保安队伍;同时,不断加强保安员继续教育,认真落实《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关于保安员等级规定的精神,定期组织保安员等级资格认证工作,对于素质过硬、成绩突出的保安员提升其资格等级,提高其地位待遇。当然,保安员资格认证不局限于上述所涉及的保安员证和保安员等级证,还应包括与保安工作相关的资质证明,诸如消防管理证、技防资格证等,保安从业单位和客户单位应尽可能为保安员创造条件,使之争取获得更多的技台邑提升机会,通过开展和做好保安员资格认证工作,全面提升保安员技能素质,以此不断提升保安员爱岗敬业精神,推动保安服务业健康持续发展。
保安员的权益保障体系并不完善,这无形中增加了保安员的后顾之忧,进而影响其具体工作。例如,保安员在遇到突发事件的时候,有时不是不想去见义勇为,而是心里没底,不知道冲上去会有什么结果,如果能有一个很好的保障,相信对树立社会风气会有很大帮助。当前,劳动力缺乏已成为保安服务公司遇到的一大难题,许多公司虽有培训中心,却招不到学员。甚至有些公司为了招学员倒花钱来做培训,唯一的条件就是保安员须与公司签订1年以上的合同,但就是这样仍然留不住人才。还有一些公司为了减少因人员流失带来的损失,不得不一再缩短培训的时间,长此以往形成恶性循环,保安队伍质量必然难以保证。
保安服务业在增加社会就业,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工作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一支十分重要的社会安全防范力量。但是,对保安员权益的保障依然不力,表现为保安员的待遇普遍较低,有些保安员牺牲或者负伤后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保安员劳动强度较大、职业风险较高,工资待遇偏低,部分地区自动离岗、离职的现象比较突出。这种情况,既不利于内部管理,又影响到保安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按照《条例》规定,保安服务公司要为保安员上社会保险及相应的意外伤害保险。公司应当根据《条例》依法给保安员上各类保险,应当与全体保安员签订劳动合同,进一步规范劳资关系,给保安员吃下“定心丸”。保安服务公司应严格执行《劳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与保安员签订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均应到各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应当严格执行最低工资规定,在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的情况下,按工资指导线给保安员增加工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公安机关应当督促保安企业落实各项社会保险政策,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根据岗位的风险程度为保安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保安员因工伤亡或者被批准为烈士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烈士褒扬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和抚恤优待。保安服务公司应当降低经营成本,把收益尽可能多地用于增加保安员的工资,保证逐年有所增加。
另外,为保护保安员的权益,应建立完善的法律救济制度,重点规定保安服务公司与客户业务纠纷,特别是损害赔偿的救济方式。同时,设立针对保安服务业的专门责任保险,由保险公司负担保安服务业的风险;完善保安员的法律保护,如劳资纠纷的行政裁决、仲裁、民事诉讼等。
作为一名保安人,笔者对我国保安服务业的发展前景充满着期待和信心,当然,也十分清楚地认识到,保安服务业的发展不会一帆风顺,在发展的过程中会存在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波折,这就要求所有相关单位、组织和从业人员共同努力,不断探索,推进和加强保安服务业法制化建设,走法制化发展道路,推动保安服务业健康稳步发展。
◎ 上一篇:保安公司不按国家规定给员工发放工资和福利,该怎么办?
◎ 下一篇:保安公司对保安员有罚款权吗?